
罗定市人民法院关于存放于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高峰村黄竹塘(广东铨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厂房1号楼1楼)的一套二手无锡同华染整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驻极机器设备(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存放于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高峰村黄竹塘(广东铨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厂房1号楼1楼)的一套二手无锡同华染整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水驻极机器设备
起拍价人民币84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68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500元及其倍数。
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样集中地点:广东省罗定市附城街道高峰村黄竹塘(广东铨欣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厂房1号楼1楼)
集中看样时间:2025年8月12日下午15:00(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进行电话预约)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但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罗定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联系电话:),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罗定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以上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罗定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罗定支行;账号:6069,并备注本案执行案号(2025)粤5381执478号,执行员徐法官]并致电告知本院汇款情况;买受人无需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标的物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本身形成的税费等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拍卖环节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印花税、契税由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至相关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税费手续,并于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到本院申请在本次拍卖款中办理退税费手续。不申请办理或逾期申请办理退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的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司法拍卖流拍后以物抵债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接受抵债的申请执行人垫付,不计入抵债金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七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公开选定程序,自2025年4月3日起,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被执行人依法需向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辅助工作费用。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及方式如下:
超过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照(成交金额-10000)*1%+50元计算;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成交金额-1000000)*8‰+9950元计算。
网络司法拍卖流拍、流拍后变卖不成功的,不收取费用。上述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将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
(一)执行所依据的文书为本院作出的(2023)粤5381民初3952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已依法向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送达网络拍卖事项通知。(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按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询价建议书)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不负责本标的物质量及安全性能和水电问题,也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合同及票据等资料。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不负责提供、调取关于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票据、发票、合同等资料。
(四)本标的设备若因停放时间较长,可能无法启动,需买受人自行聘请专业人士进行检修,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修费、上门服务费等)及安全责任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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