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贸易促进网
近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安徽调解中心(下称调解中心)与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下称法院)依托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一起涉外工程机械买卖合同纠纷,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平等保护。
本案原告系厄瓜多尔籍自然人,计划通过合肥某工程机械公司采购二手挖掘机,双方对设备型号、出厂年份等关键技术标准作了明确约定。原告支付约6万元定金并实地验机后,发现被告提供的设备“货不对板”。因多次催讨定金未果,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案件标的额12万余元。
基于前期调解中心与法院的诉调对接合作试点,法院将该案委派至调解中心,开启“法院+贸促会”联动调解。
调解中心全程统筹,架起解纷“连心桥”:调解中心接案后第一时间组建调解团队,实行全流程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居中协调、靠前服务的枢纽作用。调解秘书认真审阅卷宗、厘清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主动利用驻点值班契机与法院面对面沟通,推动信息高效互通,为调解协议拟定和流程推进提供有力法律保障,确保案件高效流转、全程可控。
调解员专业释法明理,情法相融促双赢:本案调解员由深耕涉外商事服务领域、经验丰富的王修众律师担任(其任职于德恒合肥律所并兼任合肥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委员)。调解期间,王修众全面梳理证据、精准厘清争议焦点,向被告释明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违约、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充分考量外籍当事人跨境维权的现实困难,引导双方立足实际、理性协商。
法院深度指导把关,司法确认固根基:包河区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全程悉心指导、耐心解答,并依据涉外商事海事裁判文书规范,对调解协议文本拟定进行专业指导,逐条提出修改意见,细化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关键条款,从源头保障协议合法有效,为后续司法确认筑牢制度基础。
经前期线日上午,调解中心、调解员、原告及被告四方齐聚调解室,法院全程线小时调解协商、协议修改、变更申请等程序,双方现场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定金及赔偿损失约7万元并承担相应诉讼费,案涉纠纷一次性了结,各方再无争议。
本案中,法院发挥国际商事法庭专业裁判优势,调解中心发挥商事调解灵活高效特点,二者优势互补、形成解纷合力,既减轻外籍当事人跨境维权诉累,又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非诉讼纠纷化解路径。下一步,调解中心将持续深化与各级法院的诉调对接协作,助力安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输入店铺信息,获取专业全方面分析
* 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